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全省見義勇為弘揚正氣獎評選活動的通知》(皖政法明電[2021]12号)精神﹐我校有1個獲獎候選人(含群體)推薦名額,現就做好我校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
凡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在我省轄區或我省公民在外省(境外)見義勇為事迹特别突出的師生,均屬于本屆推薦的範圍。
二、推薦條件
不負有法定職責、特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産安全,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等行為的:
1.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
2.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為偵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做出突出貢獻的;
3.搶救和保護國家、集體财産或者他人生命财産安全,奮力排險、積極搶救,事迹特别突出的;
4.有其他見義勇為行為,事迹特别突出的。
三、推薦要求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見義勇為弘揚正氣獎評選推薦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精心安排部署,認真梳理、挖掘身邊的好人好事,同時注重發動群衆參與,确保推薦候選人(群體)事迹過硬、代表性強、真實可學,并以推薦工作為契機,大力宣傳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推進學院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請于8月9日前,将審批表(紙質,貼照片,一式三份)交人事處,同時将事迹材料電子版、500字以内的事迹摘要電子版、審批表電子版、3-5分鐘的視頻事迹介紹發送到電子信箱(642494985@qq.com )。
聯系人:姜若蘭,電話:0551-64374587
人事處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