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登录网站

關于駐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實施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者:組織人事處      發布時間:2015-07-05 點擊率:1645
駐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安徽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和《關于駐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實施職工生育保險的意見》(勞社秘[2007]276号)精神,現就駐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實施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保申報繳費
     (一)凡符合生育保險參保範圍的,已參加省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均應參加省直生育保險。參保單位接到通知後,應填寫《安徽省直社會保險登記表(二)》,于2008年11月25日前到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醫保中心)征繳計劃科辦理生育保險申報确認手續。
     (二)省直生育保險繳費費率,按《關于駐肥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實施職工生育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的标準,由參保單位申報,省醫保中心核定。參保單位按核定後的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的次月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三)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與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基數一緻。單位繳費基數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4月1日至6月15日,自7月1日起,參保單位按調整後的基數繳費。
     二、參保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和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時,由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省醫保中心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三、生育保險管理
     (一)省直生育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參保單位職工實施生育、計劃生育手術時,應在省直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内自願選擇一家醫院,作為産前檢查、分娩和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定點醫院。
     (二)參保單位職工在懷孕10周内,應填寫《安徽省直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由單位或本人持醫院診斷證明、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生殖服務證、孕産婦保健手冊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備案後,應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産前檢查和分娩。
     (三)參保單位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時,應填寫《安徽省直職工計劃生育待遇申請表》,由單位或本人持醫院診斷證明、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首診病曆和複印件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備案後,應在本人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四)參保單位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異地作妊娠檢查、分娩、施行流産、引産、放置(取出)節育環、結紮術、複通術及發生合并症、并發症治療的,應填寫《安徽省直職工生育保險轉院(診)申請表》,經過省直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同意後,由參保單位或本人持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醫院診斷證明、首診病曆和複印件、生殖服務證,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辦理轉院(診)手續。 
     (五)參保單位職工在緊急情況下,需要在異地急診流産、急診分娩的,或發生并發症、合并症在異地需要急診治療的,參保單位或個人須在5日内(節假日順延)電話報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備案。未辦理備案手續發生的生育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四、生育保險待遇
     (一)參保單位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産前檢查、分娩和施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支付範圍的,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省醫保中心結算;不符合支付範圍的,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向個人收取。
     (二)參保單位職工在異地進行産前檢查、分娩和施行計劃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一個月内,由單位或本人攜帶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首診病曆和複印件、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和有效發票,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三)參保單位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分娩或流産後,由參保單位填寫《安徽省直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攜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首診病曆和複印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出院小結等有關材料,于每月20日前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手續。職工生育津貼的計發标準按《安徽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四)省醫保中心受理異地生育、計劃生育費用報銷和生育津貼申請後,在15個工作日内審核完畢,對符合規定的有關費用,一次性支付給個人。
     (五)參保單位欠繳或中斷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生育津貼待遇,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五、制度實施銜接
     (一)省直生育保險實施後,參保單位已懷孕職工,應在單位參保繳費後一個月内,到省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補辦有關備案手續。
     (二)省直生育保險實施後,懷孕女職工未完成生育分娩的,參保前發生的産前檢查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參保繳費次月發生的産前檢查費、分娩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各參保單位在實施生育保險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醫保中心聯系。生育保險有關政策及相關表格、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可從安徽勞動保障網(www.ahldt.gov.cn)查詢下載。
     征繳計劃科電話:0551―2624239
     工傷生育科電話:0551―26536712624203
     附件:1.安徽省直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2.安徽省直職工計劃生育待遇申請表
     3.安徽省直職工生育保險轉院(診)申請表
     4.安徽省直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
XML 地圖